
关联交易事项公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广东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对关联方广东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锐集团”)关联交易事项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我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中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授信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对中锐集团统一授信11000万元。中锐集团作为我行关联方,根据监管机构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管理要求,本次授信构成我行的关联交易。本次对中锐集团的贷款授信,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在我行最大授信额度为11000万元,占我行2026年3月末资本净额的4.55%,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对手情况
我行主要股东广东省化州市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企业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5500万股,占总股份的5.12%,中锐集团为食品企业集团的大股东,持有食品企业集团股份99.53%,中锐集团由化州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100%控股,是化州市市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等,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楚,公司注册地址为化州市河西区北岸开发区档口地27号房屋第三、四、五层。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基于我行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符合商业银行法及监管要求。我行不存在接受中锐集团股权作为质押提供授信的情形。中锐集团在我行没有发生授信损失,不存在自发现损失之日起二年内不得再向该关联方提供授信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对中锐集团的贷款授信,中锐集团及其关联方在我行最大授信额度为11000万元,占我行第一季度末资本净额的4.55%,符合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的规定。本次授信金额占我行第一季度末本行资本净额1%以上,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后,若全部用信,我行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统计至第一季度末)为12141万元,占我行第一季度末资本净额的5.02%,符合银行机构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的规定。
五、会议决策情况
中锐集团授信涉及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分别由我行的关联交易控制与风险管理委员、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次对中锐集团授信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况,我行3名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3名独立董事同意本次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