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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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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行董事会保证本公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广东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州农商银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已如期召开,特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619日(星期四)下午3:00开始。

(二)会议召开地点:化州市河西街道北京路18号化州农商银行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广东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化州农商银行董事长高铭新。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4名(其中10名股东合计委托10名代理人出席会议),代表化州农商银行有表决权股份数463640064股,占总股本的43.1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一)关于使用留存收益(一般风险准备)补充拨备相关财税处理特别授权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4636400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形成普通决议。

(二)《关于<广东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4636400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形成普通决议。

四、律师见证意见

广东粤强律师事务所指派蔡小红律师和吴明岳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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