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2024]第11号),积极落实批量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自律倡议要求,我行依法有序开展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就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有关操作细则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我行已发放、已签订合同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房贷),商业用房(含商业两用房)不在本次调整范围,调整房贷利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
(二)房贷利率类型须为浮动利率定价方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贷款须先转为LPR浮动利率(以下简称“固转浮”)后,再进行调整。
二、调整规则
(一)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房贷,LPR利率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统一调整至-30BP。
(二)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房贷,须客户先提出申请转为浮动利率,以最新相应期限的LPR转换为加点形式调整至浮动利率,再将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
三、调整方式及时间
(一)LPR浮动利率定价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客户无需申请,我行统一在2024年10月25日批量调整。
(二)存量固定利率和人行基准利率的房贷,客户须主动联系贷款经办行申请办理“固转浮”,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后,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进行利率调整。
1.自2024年10月15日(含)起,申请“固转浮”业务的客户可联系贷款经办行办理。办理“固转浮”时,客户需与我行签订补充协议,贷款利率转换为在LPR基础上加点(加点可为负值)的浮动利率方式,LPR取最近一个月LPR值。客户成功办理“固转浮”后,在剩余贷款期限内,不能转回按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2.客户在2024年10月22日(不含)之前,申请办理“固转浮”业务且符合本次利率调整政策的,我行统一在2024年10月25日批量调整利率;客户在2024年10月22日之后提出办理“固转浮”业务的,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不含)之后及时办理转换手续,符合利率调整政策的,按照上述规则进行调整。
3.对于其他特殊情况,由客户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办理,达成一致后再按相应规则调整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前应计利息仍按原合同利率执行。
四、服务告知
(一)存量房贷纳入本次调整,但不同意调整的客户,可于2024年10月20日(含)前,联系贷款经办行,提出不同意调整的书面申请。
(二)我行将于10月25日起,向完成本次利率调整的客户,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利率调整结果。客户也可通过广东农信手机银行或者联系贷款经办行查询本次批量调整结果。如对调整结果有异议的客户,可在7个工作日内联系贷款经办行申请撤销。
(三)2024年10月25日(含)后,客户可继续通过上述渠道申请办理“固转浮”,符合调整条件的,按照调整规则随到随调,新的利率自调整日生效,不溯及既往。
(四)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统一采取调整LPR加点值形式,其他合同要素(如贷款余额、剩余期限、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等不变;房贷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五、温馨提示
(一)因房贷利率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您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
如有疑问,请咨询贷款经办行或拨打96138客服热线。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
特此公告。
广东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